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向陈宏岩同志学习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5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向陈宏岩同志学习的活动。
5月13日,一对小姐妹在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影山湖戏水时不慎跌入湖中,面临溺水危险。情况危急之际,山东交通学院职工陈宏岩及时在监控视频中发现险情,并立刻跑到湖边,毫不犹豫跳入水中营救落水儿童。他先将距岸边较近的姐姐救回并施以急救,在确定孩子脱离危险后,又积攒力气游向湖心搭救妹妹。在将女孩拉回岸边的过程中,不善水性的陈宏岩已是筋疲力尽、体力难支,情况再度陷入危机之中。此时,从附近路过的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一名工作人员看到这一幕,也立刻赶来跳入水中,与陈宏岩一起将孩子托举上岸,两名儿童终于转危为安。陈宏岩同志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反响,中央、省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省高校的大力推崇和普遍赞誉。
陈宏岩同志于2002年3月到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监控室工作,本着“既然承担了这份工作,就一定要干好”的劲头,在最短时间内,不仅熟练掌握了监控设备的使用,还养成了每次交接班时仔细查看监控录像的职业习惯。这一做法一坚持就是14年。他在平凡岗位上敬业乐业、认真坚守、全心奉献、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展现了高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的无私情怀。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高尚品质,充分体现了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中华传统美德,展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陈宏岩同志是全省高教战线涌现出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汇聚了强大正能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向陈宏岩同志学习的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以陈宏岩同志为榜样,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无私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学习他踏实做事、全心奉献的崇高精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为把我校早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