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制度建设年”工作部署,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强化制度建设上“走在前”,扎实开展“制度建设重点推进月”活动,努力做制度建设的示范引领者。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让制度“入脑入心”。构建学习模式,学好制度规范。建立“两学习、两讲解、两带动”模式,在集体政治学习、个人自主学习中常态化增设“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学习专题,内容重点为党内法规制度、监察法律法规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上级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业务骨干在集体学习中领学讲解,干部个人轮流讲解自学心得和参加省纪委业务培训体会,带动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制度意识。改善学习条件,浓厚学习氛围。建设“纪委图书角”,收藏政治类书籍130余册,业务类书籍180余册,涵盖党的创新理论、纪检监察制度规范、学校制度规定、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便于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查阅、及时学习,增强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依据、寻办法的主动性,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废改立”,让制度“跟上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对制度性文件开展摸底梳理。在深入学习掌握上级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制定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大起底”“大梳理”。在摸底梳理的同时,对各项制度规定开展规范性审查,了解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对于过去制定的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标注施行时间,着重发现其中存在的不适用、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情形。根据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强化制度“废改立”。以党章为根本,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按照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制度,对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行“废改立”。经清理完善,目前共有36项制度,其中正常执行制度15项,废止制度7项,新建制度1项,修订制度13项,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正确行使权力提供遵循,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焕发生命”。以强化制度执行为抓手,规范开展监督检查。纪委第一工作职责是监督,监督要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开展。为保障监督不偏航、权力不逾矩,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前,加强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相关制度规范的学习和掌握,变“外行”为“内行”,化“被动”为“主动”,做到指出问题有底气、提出建议有依据,更好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严格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开展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牢牢扭住制度执行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强化制度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将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内部工作制度规范的情况纳入内控管理范围,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保障纪检监察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整合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现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的全程管控,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巩固监督执纪的“后墙”。
文:纪委 编辑:王燕、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