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菏泽市公安局及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安分局在我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二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向在校大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我校安全保卫处处长李留银、副处长闫文立,市公安局,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参加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3日上午,在我校6号教学楼前的活动现场,200余名学生认真听取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宣讲内容。宣讲结束后,同学们主动上前领取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向公安民警咨询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菏泽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李翊介绍,此次民警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旨在让大学生们区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合法与非法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和国家利益,主动检举揭发其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非法活动行为,并自觉向身边的同学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文/图/编辑: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