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体函 [2018] 4号),公布了遴选出的13个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主持申报的“琴筝清曲”项目入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15号)要求,经各高校自主申报、专家复核与公示,省教育厅遴选认定山东大学雅乐等13个项目为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
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彰显美育、体育特点和校园特色,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以体育人,全面提升高校美育体育质量的创新之举。各传承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以课程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以辐射带动为拓展,以成果展示为助推,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成为本校的美育体育特色和品牌。
“琴筝清曲”是在明清时期广泛流行于菏泽地区的艺术形式。它是在宋元诸宫调的基础上,融合了古琴、古筝艺术而形成。据艺人世代相传和有关资料证明,在明代嘉靖年间,菏泽郓城、鄄城一带的文人、士绅编写曲词,演唱诸宫调以自娱自乐,因在伴奏中使用古琴、古筝,遂称之为“琴筝清曲”。琴筝清曲分为演唱和演奏两部分,分别以山东琴书、山东古筝乐、菏泽弦索乐的形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琴筝清曲音乐丰富,风格古朴典雅,并带有浓郁的地域民间色彩。演唱曲牌有200余首,唱段百余个,演奏曲目分为大板曲和小板曲有200余首。演唱者自操乐器,亦唱亦奏,一专多能。常用乐器有古筝、扬琴、琵琶、奚琴、软弓胡、坠琴、雷琴等,具有很高的艺术与传承价值。
文/音乐与舞蹈学院